宜学院委宣发〔2010〕2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九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胡锦涛温家宝在7月13-14日北京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材料附后);
二、贺国强在《求是》第13期上发表文章《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实践成果和经验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材料附后);
三、杜青林在《求是》第15期上发表文章《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材料附后);
四、《求是》第15期上文章《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材料附后)。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9月10日
附件: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举行 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
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
胡锦涛强调,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温红彦、袁新文、李章军、赵婀娜)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7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
胡锦涛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温家宝在会议上讲话。李克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出了十分重要的结论。一是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二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必须始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五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
胡锦涛指出,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胡锦涛强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胡锦涛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
胡锦涛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加强学校领导者、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绩效考核,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胡锦涛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提出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引导他们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温家宝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他特别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他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第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继续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第二,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第一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第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要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第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温家宝强调,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试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刻领会中央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科学把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关系,特别是正确处理优先发展和服务全局的关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重在机会公平,把有限教育资源投向最需要领域、最困难群体;正确处理规模和质量的关系,注重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发展;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的关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探索符合实际的教育改革发展途径;正确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以务实措施实现教育发展目标,满足群众合理期望;正确处理立足国情和面向世界的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关系,解放思想、勇于探索、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科学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抓紧启动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
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还有:王刚、王乐泉、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源潮、汪洋、张高丽、张德江、俞正声、徐才厚、何勇、令计划、王沪宁、路甬祥、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万钢。
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和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重庆等10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解放军各总部和武警部队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和部分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各市(地、州、盟)设分会场。
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实践成果和经验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时间:2010年07月01日09时00分 来源:《求是》 作者:贺国强
总结经验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基层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成果和经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具有重要现实和长远意义。
一、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形成了一大批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和经验。
这次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的有关经验材料,就是对近年来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这些经验材料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其中许多经验已经比较成熟、具备在面上推广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特点和启示:一是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二是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反腐倡廉,教育为先。要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为重要形式、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要内容,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三是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总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五是注重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动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改革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动力。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六是注重发挥纠风工作的整治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纠风整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要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七是注重发挥惩治的惩戒作用和治本功能。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查办案件工作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八是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积极推进方式方法创新。要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和各项工作流程之中,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九是注重发挥自身建设的保障作用。一些单位的经验表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要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建设、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总结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对具备全面推广条件的要及时加以推广,需要上升为制度的要经过研究论证上升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要积极开展试点,切实把这些经验总结好、运用好、发展好。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要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同时,不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强调要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进。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明确要求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都要与时俱进,强调全党同志都要认真思考和研究这个大问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是责无旁贷。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保证。
当前,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一方面,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在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都要求我们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第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效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注意了解和掌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中央作出的科学判断,注重了解和掌握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各项服务、监督、保障工作抓早抓紧抓实,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对大局的影响,既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又不局限于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事论事”,而是要着眼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团结统一,坚定不移、积极推进,审时度势、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现偏差和失误,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抓紧治标清除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有效抑制腐败行为,又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持惩防并举,既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以达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又要实行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预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坚持堵疏结合,既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筑牢堤坝、堵塞漏洞,又要正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合理需求,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地引导党员干部消除心理失衡、自觉遵纪守法。要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创新,不断深化和拓展“五个一批”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并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重视方式方法创新。要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一是要运用科学方法。要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掌握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理论和知识,积极运用心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二是要采用科技手段。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政风行风评议、案件监督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机关以及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四是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对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先进典型等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披露重大案件信息和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信息,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努力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的研究,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反腐倡廉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共产党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进一步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系统性和预见性。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立足于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和发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基层经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要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要大力提倡、鼓励、支持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创新活动,引导基层和群众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作出理论概括,指导面上工作,不断从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作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实践者、推动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使之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与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有机统一、良性互动;要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专门研究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切实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党政部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格局;要营造创新环境,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活动、奖励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特别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创新经验和做法,要热情鼓励、积极借鉴,并结合实际不断加以完善。
实践永不停步,创新永无止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新成效,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本文是贺国强同志2010年5月18日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发表时作了适当删节和修改。)
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时间:2010年08月01日09时00分 来源:《求是》 作者:杜青林
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和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搞好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时代命题。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从决定力量对比、影响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把团结与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政治优势。实践证明,党和国家事业越发展,越需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力量支持。重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凝聚强大力量,是我们党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一条重要的实践经验。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更加充分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加主动有效地协调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党外代表人士不仅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党加强同社会各方面成员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团结和引领所联系的群众致力于共同奋斗的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通过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更好地团结和凝聚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贯彻实施。党外代表人士广泛分布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六支队伍”,汇聚了大量的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使用,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等。这些都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从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成长环境等方面着手,鼓励党外人士干事业,支持党外人士干好事业,努力形成党外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作用的发挥。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共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重要特点和独特优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党外代表人士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坚定拥护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参与者,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可持续发展。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基本问题。党外代表人士作为统一战线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代表性的重要成员,是统一战线优良传统薪火相传的重要承担者。80多年来,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团结培养了一批与党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这是统一战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总体状况很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但是也要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数量总体不足,后备队伍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有的领域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素质有待提高,有的领域高层次人才匮乏;发展不平衡,相对集中于教科文卫等领域,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梯次结构需要完善。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说得上话、能发挥作用的代表性人士,确保统一战线事业日益巩固壮大、持续发展。
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
党外代表人士成长,既遵循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又具有自身的突出特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需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深刻认识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党外代表人士与一般党外人士的区别,在于他们代表性鲜明,能够起到示范、团结和引领作用。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即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有威信。集中表现在:能够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本领域本专业造诣深,成就突出,贡献较大;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在关键时候能够起作用。其中,政治性是根本,专业性是前提,群众性是基础。明确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做到选拔时注重代表性,培养时提升代表性,使用时发挥代表性,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实至名归、堪当其任。
准确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时代特点。党外代表人士成长与社会环境密切相连,不同历史时期的党外代表人士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当前,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已经成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主体,他们大多出生在新中国、成长在改革开放中、磨练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作为改革开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他们既有较高的政治认同,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认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经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既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务实态度,又注重主观能动作用的实现;经历从相对封闭到全面开放的转变,既思想开放、眼界开阔、观念较新,又具有多样的价值取向;经历社会结构单一到多元的转型,既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又是各自领域的“小众代表”。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时代背景、社会环境和实践基础,充分认识其基本特点,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深入研究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路径。在个人努力的同时加强组织培养,是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现实需要。要密切关注各领域崭露头角的党外人士,及时把他们纳入视野、跟踪培养、给予安排,为他们施展才能、健康成长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在专业素养基础上展现综合能力,是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必由之路。要把专业能力作为考察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基础,在安排使用中注意发挥专业特长,同时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岗位要求,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能力、实现角色转变,在更大范围、更广阔领域发挥代表性作用。在扩大个人影响基础上发挥集群效应,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着眼发挥导向示范作用,既要培养与党亲密合作、具有较大影响、经得起风浪考验的社会活动家,又要在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形成具有引领作用的团队,发挥整体带动效应。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和把握的基本原则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管人才与发扬民主相统一。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严格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使党外干部和人才成为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总体规划和重要政策由党委研究制定,同时听取吸纳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坚持重大人事安排由党委研究决定,同时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党派团体、所在工作单位、所联系群众的沟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协商,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坚持重要决策部署由党委统一安排,同时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规范有序的工作局面。
坚持培养为重与以用为本相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点是培养,根本在使用,必须坚持育用结合,使他们学其所需、展其所能。要把教育培养作为基础环节,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全过程,积极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为安排使用做好充足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准备。要把作用发挥作为教育培养的导向,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岗位职能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培训和岗位锻炼。要坚持在使用中培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岗位的社会实践历练,帮助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心相兼顾。这是长期以来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宝贵经验。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作为第一标准,综合考察业务水平、实践能力和群众公认度,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思想沟通,确保他们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敏锐性。要热情关心党外代表人士成长,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成就人,对发展潜力较大、实践历练有待增强的,要提供台阶,锻炼能力;对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分布领域广、具体差异大、涉及方面多、时间跨度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统筹思维谋划各个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党外代表人士的数量和比例,形成总量适应、分类选备的合理梯次结构,同时着力打造一批懂专业、善管理、会领导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统筹推进“六支队伍”建设,特别是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团体加强对各级组织负责人的培养,加强后备人才发现和储备,实现人尽其才、人才辈出。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点在于做好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开阔选拔视野,创新培养模式,拓宽安排渠道,健全管理机制,在把握工作规律上悟道,在领会具体要求上用心,在突破制约因素上着力,确保各环节都扎实有效、各个层面相互促进。
把握发现这个前提。发现是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要开阔选人视野,加强与相关部门、党派组织、有关团体的人才信息交流,探索突破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等选人方式,增强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组织性、程序性,实现人才选拔的宽领域、广覆盖。要突出选人重点,立足领域分布、专业结构、年龄梯次等实际,把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作为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重点范围,特别是加大中青年党外代表人士的比重,保证后备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要坚持科学评价,完善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单位推荐、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等方式,以评价的科学性保证人选的高质量。
打牢培养这个基础。培养是增强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主要手段,必须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提升理论素养,支持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老一辈党外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和思想共识。要强化实践锻炼,坚持和完善考察调研、岗位交流等有效方式,特别是积极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等新形式,为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队伍的成长提供平台。要突出抓好骨干,坚持重点人选优先培训,特别是注重从早抓起,对一些领域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及时建立联系,尽早进行培养。
抓住使用这个关键。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目的在于使用,成效检验也在于使用。要树立以用为本的人才观,切实为各领域、各层次党外代表人士干事创业、实现价值创造条件。要有用人所长的胆识,解放思想、拓宽视野,不拘一格、惟才是举,最大程度地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聪明才智,做到扬其所长、优势互补。要有放手使用的魄力,确保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有为,鼓励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各显其能、各尽其才。要坚持以用量才的尺度,把实践效果作为第一评价标准,激励和推动党外代表人士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关注国事建言献策,使人才优势充分体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强化管理这个保障。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是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要突出管理重点,全面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德、能、勤、绩、廉状况,着重考察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教育引导。要丰富管理形式,坚持正面教育、事前监督为主,健全考察、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探索运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体系。要明确管理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党派团体、所在工作单位等建立考察、考核制度,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共同担负起管理职责。
(作者: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
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时间:2010年08月16日09时00分 来源:《求是》
编者按: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刊发了这组笔谈。三位作者从不同角度,对会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和《纲要》精神谈了自己的意见。
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 严隽琪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确立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主题,会后颁布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会议的召开和《纲要》的颁布,开启了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新征程,对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一、目标宏伟,战略正确——对《纲要》的基本评价
《纲要》提出了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总体战略、发展任务,特别是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工作方针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四大亮点:
(1)目标宏伟。《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全面小康。相比之下,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是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体现了中央的高瞻远瞩。当然现实的国情也决定了到那时我国教育只能实现基本的也就是较低水平的现代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还要经过长期奋斗。
(2)战略正确。《纲要》浸透着浓厚的改革创新精神。经过十多年的规模化发展,我国教育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实现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纲要》明确将“改革”放在“发展”之前,将改革创新作为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创新举措,体现了中央对教育发展规律的把握,同时也说明教育的科学发展必须在改革中实现。
(3)重视公平。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是当前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突出任务。《纲要》高举公平旗帜,明确提出要以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纲要》提出,要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和制度规则公平,优先和重点保障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和人群间教育差距,“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4)强调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指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的全方位保障体系,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注重规模与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2012年实现4%的目标——《纲要》为解决教育财政投入不足而设置的刚性保障
充足的经费投入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尽管我国教育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非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尚需大量的经费投入;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纲要》提出教育经费在2012年要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为解决我国长期以来教育财政投入不足问题设置了一个刚性保障。同时,这个指标还能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起到“倒逼”作用。因为经济质量决定了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经济质量高,4%的目标就容易完成。当然,现在重要的是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为此,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的责任,保障公共财政对各级教育的充足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发展义务教育的支持与转移支付力度,应以政府为主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的债务。应每年对政府教育投入进行执法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政首长应承担违法责任。应督促各级政府尽快形成地方财政依法保障教育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和出资办学,逐步形成国立、地方公立、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学体制,这将有利于缓解国家的教育财政压力。
三、上下结合的制定过程——我国宏观教育决策模式的重大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政策制定过程和决策过程的参与很不够。《纲要》在近两年的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并吸收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其中,既有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和关注,又有各级行政机构的全面参与;既有众多专家学者科研成果的支持,又有社会各界的建言献策。《纲要》两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和建议210余万条。初稿形成后,又先后4次大范围征求意见。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体现了科学与民主精神,充分反映了我国宏观教育决策模式的重大进步,对于推进我国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意义,值得高度肯定和继续发扬。
谱写教育改革的新篇章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刘川生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新世纪以来第一次、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教育大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论述,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对推进新一轮教育改革有坚定的信心,对未来教育的宏伟蓝图有明确的阐述。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和《纲要》的颁布实施,必将拉开我国新一轮教育改革的序幕,在全国兴起教育改革的新高潮,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上一个新台阶。
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激发了我们的使命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教。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这些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为之振奋,备受鼓舞,深切地感受到使命在肩,任重道远。
中央提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感。《纲要》明确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针。这为未来十年的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担当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努力践行,积极奉献。
中央对师范教育的高度重视,增强了我们的紧迫感。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强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办好师范教育。《纲要》提出,要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师范教育的排头兵,作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单位,将不断增强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师范生免费政策,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和2007年两次来我校亲切看望学生,强调师范教育可以兴邦。目前,我校共有免费师范生2100多人,明年将有490多名免费师范生毕业。广大同学纷纷表态,毕业后将到西部、到基层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教师教育和教育科学的排头兵。在新一轮教育改革中,我们要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好先锋引领作用。
加快改革步伐,北师大要勇于担当。《纲要》强调,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按照“资源整合、体制创新、深化改革、做大做强”的原则,我校在教育学科试点学部制改革,整合3个学院、4个研究院和中心,组建了教育学部。教育学部是我校改革的试验田,在运行机制、管理结构、改革目标上都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我校正在总结教育学部改革的经验,在学校“十二五”规划中将继续探索学部制改革,努力把北师大建设成为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教育决策的思想库、未来教育家的摇篮。
培养创新人才,北师大要敢于探索。《纲要》把人才培养放到核心位置,强调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北师大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大实验、实践、实训教学的力度,把通识教育和跨学科教育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并努力营造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尊重创新、激励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
服务国家地方,北师大要积极奉献。《纲要》强调指出,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北师大充分发挥在学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服务求支持,以合作谋发展,探索与中央部委、地方政府、民主党派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的新机制,成立了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首都高等教育研究院、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联合国国际农村教育与培训中心等,提高了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了学校发展。目前,我校正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建立“首都优质教育创新园区”,为首都和全国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顾明远
《纲要》明确提出了今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20字工作方针,即“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其中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是今后教育工作的两大重点。
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本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由于我们现在教育质量总体还不高,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只有少部分儿童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所以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就成为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要促进教育公平就要普遍提高教育质量,使人人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怎样提高教育质量?要从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入手,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与教育均衡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由于教育发展不均衡,为了追求优质教育资源,才出现了激烈的考试竞争,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的循环结扣。
解开这个结扣,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大力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改变人才培养模式。要改变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即似乎现在的名牌学校就代表了优质教育,不需要改革创新,薄弱学校只要向他们看齐就可以办出优质教育。事实上,名牌学校和薄弱学校都有改革创新的必要。《纲要》中提到的“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等现象,在名牌学校和薄弱学校都存在。两类学校都需要改革。通过改革创新,名牌学校可以真正培养出全面而个性发展的创新人才,薄弱学校可以在质量上实现新的飞跃,不再走旧式名校的老路。
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就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这是教育本质的体现,是普及教育的要求和根本目的,也是教育公平的最好体现。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全社会的责任。
首先政府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学校均衡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不给学校压升学指标,不单纯用考试成绩来评价学校和教师。
学校要在校长的带领下形成一个懂教育、有理想、有水平的教育共同体,把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教师要尊重学生,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才。当然,教好每一个学生,不是说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同样的结果,而是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使每一个学生得到最适合于他的教育,使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孩子最亲近的人,家庭教育特别重要。家长要有一些教育常识,懂得一些儿童成长的规律;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学校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家长不要增加额外的课业负担,让孩子享受丰富的生活和多样的人生体验。
社会舆论、学校周边环境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影响。社会各方面都要以民族的未来为重,以育人为重,努力形成育人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