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委宣发〔2009〕30号
宜宾学院“12·4”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又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培养公民意识,为全校科学发展、校园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法治的观念深入校园,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校园环境,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现就今年“12·4”普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 宣传重点
(一)要充分展示建国60年的辉煌成就。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要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要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增长、农村改革发展等,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要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治校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二)主要活动内容
1.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
2.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五个一”工程,经学校党委同意,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公室)、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保卫部、校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特邀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协办,联合举办“宜宾学院2009年法制教育现场会”。
3.12月4日上午,由法学系和我校法律协会结合依法治校的大学校园特色印制相应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学校旗台下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和签名活动。(详细资料附后)
四、活动目标
通过“12.4”宣传活动,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附件:宜宾学院学生法律协会12.4法制宣传策划书
宜宾学院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公室)
宜宾学院校团委
宜宾学院法学系
宜宾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宜宾学院学生法律协会
2009年11月15日
主题词:普法工作 2009年 “12.4”普法方案
抄 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
宜宾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9年11月15日印
印15份(校内网发)
附件:
宜宾学院学生法律协会12.4法制宣传策划书
一、主题
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为进一步在我校师生乃至全市人民中宣传法制精神,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乃至全市人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促进我校乃至全市的法制建设。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本协会会员乃至全系、全院同学的实践、动手、交往、沟通能力我协会秉承学院“为学生成功奠定基础,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办学宗旨,在院系领导的指导下,在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大力支持下,特开展这次服务全校师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宣传以及基本的法律援助活动。
二、时间
2009年12月4日
三、地点
一平台旗台旁和市区
四、参与人员
法律协会全体会员以及其他系(院)志愿者
五、活动内容
(一)签名活动
活动现场将会举行一场大型的法制签名活动,意在以签名的形式表现签名者要学法、懂法,为共建法治社会出一份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二)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发放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资料是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意在以案例、漫画、文字等多种方式向人们宣传法律,让人们更真切地感受法律,理解法律,学习法律。
(三)现场法律咨询
我协会将会安排法学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生现场为人们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及时解决人们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六、活动分工
活动总指挥: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及法律协会理事会
活动策划:法律协会组织部
活动宣传:法律协会宣传部和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通讯社
活动现场布置:法律协会活动部
宣传资料的收集、准备:法律协会办公室
活动用桌的借用: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体管部
活动音响的借用: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
活动主持人的选拔: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
活动清场:全体协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