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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会计爱好者协会成立的批复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委宣发〔2010〕2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我校《校园社会团体管理实施意见》精神,经审核,现同意“会计爱好者协会”成立,社团负责人为周兴涛,主办单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主管单位为校团委。希望协会在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校园社会团体管理实施意见》和协会章程的要求健康、正常地开展活动。

特此批复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7月5日

主题词会计爱好者协会 成立 批复

抄 送:宜宾市民政局,宜宾市新闻出版局

印 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宜宾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0年7月5日印

(网发)